✽【非追不可】每月10日前電子申報上傳食品追溯追蹤資訊

 
 
【非追不可】每月10日前電子申報上傳食品追溯追蹤資訊

福部食藥署公告,2016年1月1日起啟用新版「非追不可 (追溯追蹤管理系統)」,要求相關食品業者,每月10日前須至新版「非追不可」電子申報上傳追溯追蹤食品資訊。

 
 
◈【非追不可】追溯追蹤平台
 
 

 
 
◈【非追不可】食品業者實施期程
 
 

 
◈食品衛生管理法】規定
 
 

 
 
◈【非追不可】食品上傳資料
 
 

 
 
◈凌越【食品追溯追蹤】管理
 
 

越食安追溯追蹤【非追不可】解決方案,可幫助食品業者進行便利、快速省人力的食品資料建檔、電子申報上傳作業,如有相關需求,歡迎填寫下列需求表或洽詢凌越全省據點。

 

 

 
 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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