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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【一例一休&勞動檢查】法令因應解決方案,歡迎索取相關資料或洽詢全省凌越據點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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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越資訊【人資差勤系統】已依照《勞動基準法》修正條文進行相關更新修改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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輕鬆計算【一例一休】加班費 |
加班轉補休假/轉薪資管理 |
特休假天數、已休未休天數管理 |
薪資條工資「各項目」計算明細 |
【勞動檢查】電子化出勤記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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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越資訊【人資差勤系統】
已依照一例一休《勞動基準法》修正條文進行相關更新修改,可滿足企業計算【一例一休上班日/休息日/例假日/特休/國定假日】加班費、特休假天數/已休未休天數管理、【勞工出勤紀錄】、薪資條工資「各項目」計算明細…管理需求,可協助企業立即輕鬆因應【一例一休】&【勞動檢查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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☑輕鬆計算【一例一休】加班費。
☑特休假【週年制】、【曆年制】計算管理。
☑一例一休【一般/例假日/休息日/國定假日】班次、上下班時間、工作時數管理。
☑一例一休【正常工時/變形工時】排班管理。
☑【一例一休】加班轉補休假或加班轉薪資管理。
☑【一例一休】特休假年資天數、已休未休管理。
☑一例一休【未休特休假】轉入薪資計算。
☑薪資條寄發及工資「各項目」明細計算管理。
☑每日的上下班線上打卡時間,自動產成員工出缺勤記錄。
☑電子化打卡出勤紀錄,有助隨時因應【勞動檢查】。
☑特休假可依年資計算天數,請假時會呈現剩餘天數。
☑提供員工請假/遲到/加班/出差出缺勤分析報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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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例一休【特別休假】新制上路-凌越資訊【人資差勤系統】解決方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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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資 |
特休假天數 |
6個月以上未滿1年 |
3日 |
1年以上未滿2年 |
7日 |
2年以上未滿3年 |
10日 |
3年以上未滿5年 |
14日 |
5年以上未滿10年 |
15日 |
10年以上 |
每年加1日,最高加至30日 |
未休完的特休,須結算工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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☑依《勞基法》現行條文規範設定【特休假年資天數】。
☑特休假可依【週年制】員工到職日、依【曆年制】年度計算。
☑自動計算追蹤每位員工的「特休假天數」、「剩餘可特休天數」。
☑【未休特休假】轉入薪資計算。 |
一例一休【休息日加班費】新制上路-凌越資訊【人資差勤系統】解決方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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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2小時:
按平日每小時工資,
另再加給 1又1/3以上 |
第3-8小時:
按平日每小時工資,
另再加給1又2/3以上 |
第9-12小時:
按平日每小時工資,
另再加給2又2/3以上 |
★加班工時及工資,採核實計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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☑輕鬆計算【一例一休】加班費。
☑【一般/例假日/休息日/國定假日】班次、上下班時間、工作時數管理。
☑依《勞基法》現行條文規範,輕鬆計算出休息日【不同的加班時數及加班費】。
☑提供一例一休加班轉補休假或加班費轉薪資管理。 |
一例一休【工資計算明細】新制上路-凌越資訊【人資差勤系統】解決方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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☑【一例一休】薪資條列示「薪資各項目」明細計算管理。
☑提供薪資條列印及線上寄發mail機制。
☑【未休特休假】轉入薪資計算管理。
☑可匯入員工請假出缺勤記錄,進行薪資核算管理。
☑系統自動依結算區間計算勞保、健保、勞退金額、加班費金額及應領薪資、扣領金額、實領金額、所得稅金額。
☑可搭配【員工查詢薪勤模組】讓員工依個人帳號密碼線上自行查閱個人薪資項目、金額、出缺勤報表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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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一例一休】新制上路 |
《勞基法》修正一例一休新制自107年3月1日起施行,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,其中一日為例假,一日為休息日,休息日加班工時及工資,改依勞工實際出勤之時間計算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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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勞動檢查】出勤紀錄成重點 |
《勞基法》規定雇主應置備【勞工出勤紀錄】且須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。【出勤記錄】為核發勞工工資及計算延長工時工資之參據,更是政府【勞動檢查】的重點稽核項目!企業應隨時備妥出勤記錄,以免承受高額罰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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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【一例】? |
【例】指的是「例假」,勞基法規定【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休息,作為例假】,政府並公告七休一例外規定之行業型態:時間特殊、地點特殊、性質特殊及狀況特殊,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,例外最長可連上12天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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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【一休】? |
【休】指的是「休息日」,一般泛指扣除一周5天工作日與1天例假日剩下的那一天。【休息日】只要雇主與員工達成共識,即可加班,當日薪資前兩小時以1.34倍計算,逾兩小時後增為1.67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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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一例一休】107年勞基法新工時、加班費計算與例休假制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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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一例一休新制】修法前後差異 |
修法重點 |
舊制 |
107/3/1起施行新制 |
七休一鬆綁 |
例假日不可挪移,每7天中應有1天例假 |
每7天中應有1天例假。
勞動部並公告七休一例外規定之行業型態:時間特殊、地點特殊、性質特殊及狀況特殊,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,可調整每14天有2天例假,可連續工作12天。 |
休息日加班費 |
※未滿4小時,以4小時計算;未滿8小時,以8小時計算…
◎1~2小時: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加給1/3以上
◎3~8小時: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加給2/3以上
◎8~12小時: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另再加給2又2/3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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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休息日加班工時及工資,依實際出勤時間計算
◎1~2小時: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加給1/3以上
◎3~8小時: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加給2/3以上
◎8~12小時: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另再加給2又2/3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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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班換補休 |
無規定 |
平常日、休息日加班,員工可選擇加班換補休,依加班工時1:1計算 |
輪班間隔 |
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 |
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
因工作特性、特殊原因,經勞動部公告者,可縮短為8小時 |
每月加班
工時上限 |
每月46小時 |
每月上限可協商達54小時,每3個月上限為138小時 |
特休遞延 |
※當年度未休完特休假,須結算發給工資
【特休假年資天數】
◎6個月以上未滿1年:無
◎1年以上未滿2年:7日
◎2年以上未滿3年:7日
◎3年以上未滿5年:10日
◎5年以上未滿10年:14日
◎10年以上:每年加1日,最高加至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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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當年度未休完特休假,經勞資協商可遞延1年,若仍未修完,需結算發給工資
【特休假年資天數】
◎6個月以上未滿1年:3日
◎1年以上未滿2年:7日
◎2年以上未滿3年:10日
◎3年以上未滿5年:14日
◎5年以上未滿10年:15日
◎10年以上:每年加1日,最高加至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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